[摘要] 昨天,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公示了高栏港区坪苑花园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员资格审核结果。记者采访获悉,此次高栏港区坪苑花园保障房项目是我市近年来第一次推出的真正意义上的经济适用住房。该项目位于平沙镇,总套数160套,户型面积在65平方米左右,主要面向高栏港区住房困难家庭。
昨天,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公示了高栏港区坪苑花园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员资格审核结果。记者采访获悉,此次高栏港区坪苑花园保障房项目是我市近年来次推出的真正意义上的经济适用住房。该项目位于平沙镇,总套数160套,户型面积在65平方米左右,主要面向高栏港区住房困难家庭。
据悉,根据相关规定,能够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须同时符合几个条件:包括本市户籍;家庭人均月平均收入不超过875元;在珠海没有住房或者近两年没有房产交易记录(堵住卖房漏洞),没有享受过相关的住房优惠政策如房改房,或者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等。
住房保障科这位人士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市住建局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意见的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联系方式为: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住房保障科,电话:2126390,传真:2236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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