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3月25日,搜房网记者从珠海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获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批准,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珠海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珠国土香工2011-002、珠国土香工2011-003两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11年3月25日,搜房网记者从珠海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获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批准,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珠海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珠国土香工2011-002、珠国土香工2011-003两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土地出让概况:
二、挂牌出让对象:凡符合下列条件并通过准入资格审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除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个人及联合竞买:
1.竞买11013号标的物的:
(1)竞买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2)竞买人或其控股公司控股的其他企业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具有麻醉药品、类精神药品供应资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竞买人或其控股公司控股的其他企业须在国内拥有20家以上连锁经营门店。
2.竞买11014号标的物的:
(1)竞买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竞买人2009年度税收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
(3)竞买人符合珠海市香洲区总部企业的认定条件;
(4)竞买人同时具有移动通讯、服装、珠宝品牌授权国内总代理资格,在国内30个以上省会城市(直辖市)拥有品牌销售专营店的企业。
上述标的物准入资格均由珠海市香洲区洪湾商贸物流中心核准,申请准入资格审查的具体办法详见《挂牌文件》。
三、本次挂牌详细情况及具体要求以《挂牌文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于2011年3月30日至2011年4月25日17时(节假日除外)到交易中心业务窗口索取《挂牌文件》。
四、竞买人应于2011年4月14日至2011年4月26日17时提供有关资料向交易中心业务窗口递交《竞买申请书》,递交《竞买申请书》前应当按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到账为准)。交易中心将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出具《竞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
五、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应当在以下时间、地点提交《报价单》报价竞买:
起始时间:2011年4月14日9时。
截止时间:2011年4月28日15时30分。
地点:珠海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业务窗口。
六、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期限内允许多次报价,报价不得低于当前所挂牌的交易价格,并按照规定的增价幅度加价,也可以报出超过增价幅度的报价。新报价一旦被确认即生效,不得撤消,同时原挂牌价格即时失效。挂牌期限内若仅有1个竞买人报价,则以该报价成交;超过1个竞买人报价的,在挂牌期限截止时进行现场竞价,价高者得。
七、交易中心已正式启用土地交易管理系统,竞买人应尽早在挂牌截止时间前完成报价,超过挂牌截止时间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价,因此造成竞买人无法报价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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