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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租公租房每平方米补贴12元 申请标准细化

广州日报  2012-07-19 10:58

[摘要] 中山保障房各项制度建设正不断完善,继上周出台《公租房租金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之后,近日相关部门又发布了《中山市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及轮候规则》和《关于发放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对保障房的申请、准入、核定、轮候、租赁补贴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中山租公租房每平方米补贴12元 申请标准细化

中山保障房各项制度建设正不断完善,继上周出台《公租房租金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之后,近日相关部门又发布了《中山市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及轮候规则》和《关于发放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对保障房的申请、准入、核定、轮候、租赁补贴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标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15m2降至13m2

近日,市政府批准同意《中山市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及轮候打分标准》(征求意见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发布了《中山市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及轮候规则》(下简称《规则》)。

《规则》显示,政府所有公租房优先解决本市户籍人员的需求。记者看到《规则》与征求意见稿内容差异不大,本市户籍或纳入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申请政府所有的公租房,需同时满足8项要求;

只是在“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或套内面积”标准上,从征求意见稿中的分别低于15m2或13m2调整为13m2和10m2。

在申请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租房方面,申请对象仍是本市户籍或是在本市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合同的异地务工人员,且需同时满足5项条件。与征求意见稿中不同的地方也是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或套内面积”从15m2或13m2调整为13m2和10m2。

相应的,在轮候打分规则上,与征求意见稿相比也有变化,人均建筑面积从原来的无房、6、8、10、13五档调整为:无房、4、6、8、10五档(详见表格)。

补贴:发放对象为城区符合条件居民

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三个单位联合发布的《关于发放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下简称《通知》)对补贴的发放对象、补贴标准等进行了明确。

《通知》显示,租赁补贴发放对象是,城区范围内的符合申请承租政府所有公租房条件的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或单身人士。

租赁补贴的计算标准为:月租赁补贴金额=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人均现有居住面积)×保障人口数×补贴系数。

其中,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为12元,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15㎡,保障人口数1人户按1.5计算,2~4人户按实际人数计算,4人户以上每增加1人按0.8人计算。

以一个三口之家无房户困难家庭为例,每月可领取540元租赁补贴。

而根据《公租房租金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平安苑一套二房一厅套内面积40㎡的公租房,其最终租金标准为14元/㎡/月,该公租房一个月的租金为560元,若领取540元补贴之后,该家庭该月实际房租仅为20元。

核查:有部分申请人瞒报、谎报

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了解到,中山自2008年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以来,有部分家庭因收入超出原保障标准,未能进入住房保障范围。随着《规则》的出台,标准也随之变化。

从5月下旬开始,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对前一阶段递交申请资料的本市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进行入户复核,这次复审涉及的家庭共340户,除入户调查外,还联合国土、公积金、社保等部门,对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房地产登记、公积金缴存等情况进行查询,并发现部分申请人存在瞒报、谎报的行为。为此,有关部门将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

据悉,目前该中心已完成了对265个申请家庭复查工作,争取7月底全部完成审核,届时将根据《规则》对符合保障条件的本市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进行安置。

78户困难户参与今年首批公租房分配

日前,78户住房困难家庭参加了今年首批公租房分配,他们将从303套公租房中选定房源或领取租赁补贴。

据悉,《中山市2012年批公租房分配方案》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78户住房困难家庭实施安置分配工作,这78户包括双低住房困难家庭26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50户、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3户;

市住房保障部门分别从平安苑、祈案苑、存量公房中组织共303套公租房接受保障家庭的选房需求预登记。

据介绍,公租房分配将按照“发布公示→需求预登记→公开抽签→公示结果”的程序进行,接下来,住房保障部门将分批组织困难家庭代表实地看房,预计本月20日进行公开抽签,最终确定困难家庭租住的房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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