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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推出1.69万平综合用地 重点发展金融服务业

房天下  2014-12-01 10:12

[摘要] 11月30日,横琴新区推出一宗16903.04平方米综合用地,地块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108600㎡,楼面起拍价为4770元/平方米、总地价约5.18亿元。

房天下讯 小编从珠海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获悉,11月30日,横琴新区推出一宗16903.04平方米综合用地,地块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108600㎡,楼面起拍价为4770元/平方米、总地价约5.18亿元

该地块宗地编号为珠横国土储2014-04号,位于横琴新区荣粤道东侧、汇通三路南侧、荣珠道西侧、汇通二路北侧,绿地率为≥30%,建筑密度为裙楼≤45%、塔楼≤25%;出让年限为商业、办公、酒店40年,商务公寓70年

珠横国土储2014-04号地块出让概况

珠横国土储2014-04号地块出让概况

竞买人所需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港澳地区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允许联合竞买:

1、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或联合竞买人之一)应符合《横琴新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中金融服务类企业。

2、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或联合竞买人之一)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港澳地区证券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控股子公司。

此次挂牌时间截止至2014年1月7日15时30分。

据公告文件:该地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108600.0M2(其中:办公与酒店≥50%、商业≤25%</SPAN>、商务公寓≤25%);地块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中非商务公寓部分限制销售比例为50%,其中30%由项目用地竞得企业(在横琴注册的公司)自持,项目竣工验收后满5年可申请核准销售,另外20%只限销售给关联单位,具体按《横琴新区用地项目限制销售物业处置核准办法》的规定执行;

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1个月内(港澳地区企业6个月内)须在珠海市横琴新区拥有一家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且持有100%股权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竞买人未能按规定注册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宗地定金不予退还;

地块地下建筑用于商业功能时(地下商业建筑不得分割登记和分割转让),按照地上相应楼层商业基准地价的50%计收地价款,该地价款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收取;地块重点发展的产业类别为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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