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套房子买了5年,却总被查封或抵押,至今未能过户。5月13日,买家蒋女士至电本报,怒斥卖家的不诚信行为。
一套房子买了5年,却总被查封或抵押,至今未能过户。5月13日,买家蒋女士至电本报,怒斥卖家的不诚信行为。
蒋女士称,她于2010年3月从朱女士手中买下银石雅园一套房给儿子落户口用,支付98万元前期款后入住。办按揭时,蒋女士发现该房已于2009年被查封,无法过户。此后,该房又在2011年10月被查封、2012年1月被抵押。2012年,蒋女士将朱女士告上香洲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朱女士将该房过户给自己,并按合同支付违约金。
朱女士辩称,在卖房时她不知道被查封房是不能过户的,后来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才将房屋再次抵押。她以该房不确定何时解除抵押为由,请求法院判决解除购房合同,并判蒋女士支付该房的占有使用费192000元。
2015年2月,香洲区人民法院重审判定朱女士违约,驳回了朱女士的请求,并判令她在判决生效起5日内注销案涉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并过户给蒋女士,赔偿蒋女士违约金。
2015年4月20日,朱女士委托律师向蒋女士发律师函称,案涉房产已经解除抵押,请其支付剩余房款127万元后进行过户。此时,蒋女士已给儿子在吉大另买房,无力支付这127万元。加之蒋女士认为法院没有按合同约定判定违约金数量,已提起上诉,此房仍无法过户。
“要是朱女士一开始就诚信交易,我怎么会卷进这场纠纷5年不能解脱?”蒋女士很气愤地说,她为这场官司不仅花了十几万元费用,还耗尽了精力。她希望借本报提醒市民既要诚信做人,又要谨防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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