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是政府利民惠民的一项就业扶持政策,在鼓励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珠海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惠及面越来越广,受惠群众越来越多,切实为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减轻了负担。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是政府利民惠民的一项就业扶持政策,在鼓励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珠海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惠及面越来越广,受惠群众越来越多,切实为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减轻了负担。
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个人灵活就业可享社会保险补贴
根据规定,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本市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包括农村贫困户)且办理失业登记的城乡劳动力、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原《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乡“4050”(指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失业人员、城乡复员退役失业军人(不包括已领取政府自谋职业补贴的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和戒毒康复人员,以及经市政府同意后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下同)
补贴对象: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条件: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个人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备案,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
补贴标准:按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乘以单位缴费比例的50%计算(个人缴费部分仍由个人承担)。
补贴期限:除对初次核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补贴期限长不超过3年。
申请时间和程序:申请人按规定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按月(或按季度)向户籍所在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申请上月(或上季度)补贴。
举例:香湾街道53岁的邓先生自失业后,一直打零散工,属就业困难人员。2015年10月,邓先生在香洲区某市场租了一个档位从事果蔬零售工作,并同时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备案和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那么邓先生就可以在2016年季度(即2016年1月至3月)向香湾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申请2015年第四季度(即2015年10月至12月)753元(251元×3个月=753元)的社保补贴。假设缴费工资下限和缴费比例不变,3年算下来邓先生可以享受9036元(251元×12个月×3年=9036元)的社保补贴。(注:从2015年10月1日起香洲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为〈2408×13%+3136×6%〉×50%=251元/月。)
本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可享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补贴条件: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包括组织已享受就业补贴期限满3年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和代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以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执行的缴费工资下限为基数,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就业困难人员代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总和计算,补贴50%。
补贴期限:除对初次核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和已享受就业补贴期限满3年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补贴期限长不超过3年。
申请时间和程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照人员来源分别向市、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按月(或按季度)申请上月(或上季度)补贴。
举例:香洲区某低保家庭的李女士自2014年在前山某工厂失业后一直找不到工作,后来,李女士向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申请就业援助,李女士积极参加该中心举办的免费家政培训班学技能,并在该中心的推荐下于2015年10月成功应聘了某家庭的钟点清洁工,该中心为其办理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和代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假设缴费工资下限和缴费比例不变的情况下,那么李女士每月可以享受366元的社保补贴,三年算下来可以享受13176元(366元×12个月×3年=13176元)的社保补贴。(注:从2015年10月起香洲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本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标准为〈2408×20%+3136×8%〉×50%=36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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