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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首次公示新建商品房备案价格

新快报  2016-11-19 07:24

[摘要] 珠海市出台“ 严”商品房销售价格报备政策已月余。记者昨日了解到,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日前一连公布了5个楼盘的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公示表,一共有966套房源的价格、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分摊面积都被详细公布。

珠海市出台“严”商品房销售价格报备政策已月余。记者昨日了解到,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日前一连公布了5个楼盘的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公示表,一共有966套房源的价格、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分摊面积都被详细公布。据悉,这是继10月6日珠海出台楼市调控政策后,珠海首次大规模公布商品房价格。该市备案新楼盘价格全部要“上网”,市民可在网上查询,楼盘价格更加透明。

记者了解到,此次公示包括御海阳光花园在内的8栋销售住宅共88套,销售住宅总建筑面积:9254.3㎡,套内面积: 7233.16 ㎡,分摊面积:2021.14 ㎡,销售均价:18454.81元/㎡(建筑面积)、23611.58元/㎡(套内建筑面积)。9栋销售住宅共76套,销售住宅总建筑面积:8923.73㎡,套内面积:7122.53㎡,分摊面积:1801.2㎡,销售均价:18954.75元/㎡(建筑面积)、23748.18 元/㎡(套内建筑面积)。不少业内人士表示,部分房价每平方米比预期低了数千元,十分实惠。

此前相关部门要求,从2016年10月6日起,本市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商品房项目在销售(预售和现楼销售)前,须到市价格主管部门办理价格备案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申报每套房屋价格,实行一套房一标价。市价格主管部门将在官网上公布商品房价格备案情况,市民上网一查便知。

此外,相关部门还要求,报备项目有前期价格的,报备价格在项目前期价格的基础上,增幅不应高于3%。无前期价格的,报备价格在周边在售价格的基础上,增幅不应高于3%,无周边在售价格的,报备价格在区域价格的基础上,增幅不应高于3%。如前期价格明显低于周边在售价格的,按周边在售价格或区域价格比较。商品房销售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备案价格,确实需要调价的,必须重新备案,且间隔时间应在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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