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国内保障性住房建设较为完善的城市来看,公共租赁房的适宜覆盖面为新增户籍人口的5%-8%。按新增户籍人口总户数的5%计算,2010-2012年,珠海市应建设公共租赁房1361套;按新增户籍人口总户数的8%计算,2010-2012年,珠海市应建设公共租赁房2178套。1400套这个数字是综合考虑珠海的住房保障等因素最后确定的。
住房保障总体目标:
近日,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台的珠海市住房建设规划(2010-2012)确定,珠海将着力全面构筑多层次、多元化的住房保障体系。
向生活保障线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实现“应保尽保”;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向有一定经济能力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提供社会保障性经济适用房;向既不属生活保障线以下又无经济能力购买社会保障性经济适用房的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结合“三旧”改造,通过拆迁安置,解决和改善部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和居住条件;积极解决公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人才的住房问题;努力探索农民工及其他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机制。通过推动社会保障性住房工作,到“十二五”期末,基本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3年内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需求关键数字:
珠海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和外来务工人员宿舍等四种类型。
(1)廉租房:602套
2010-2012年,珠海市至少需要供应602套廉租房,建筑面积约为3万平方米。房源由现有公产房收回解决。
(2)经济适用房:4219套
2010-2012年,珠海需要建设4219套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约为34.8万平方米。建设重点为西部地区华侨农场职工危旧房改造
(3)公共租赁房:1400套
2010-2012年,珠海需要供应1400套公共租赁房,建筑面积约为8.4万平方米。
(4)外来务工人员宿舍:120万平方米。
因此,本次规划确定:2010-2012年,珠海需要建设120万平方米的外来务工人员宿舍。
保障性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标准:
据悉,3年内,单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住房总建筑面积应达到新建住房总建筑面积的70%。
其中:廉租房单套套型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经济适用房单套套型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65平方米以下 (农场危房改造可适当放宽);公共租赁房单套套型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保障范围:
1、廉租房保障范围:为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优先保障城镇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为本市纳入华侨农场危旧房改造的职工家庭。
3、公共租赁房保障范围:为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引进人才等。
4、外来务工人员宿舍:保障范围为非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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