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无诚信不立,业无诚信不兴,国无诚信不强,社会无诚信不稳,政府失信了,向社会公开道歉,只会有助于政府公信力的提高。”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王广泉牵头起草的《法治要能成为经济社会运行的基本保障》课题报告中,提出珠海建立失信行为致歉制度。政府及其部门对其重大失信行为,应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致歉。
聚焦:政府失信要“弯腰”
探索建立失信行为致歉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致歉
“人无诚信不立,业无诚信不兴,国无诚信不强,社会无诚信不稳,政府失信了,向社会公开道歉,只会有助于政府公信力的提高。”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王广泉牵头起草的《法治要能成为经济社会运行的基本保障》课题报告中,提出珠海建立失信行为致歉制度。政府及其部门对其重大失信行为,应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致歉。
道歉制度将常态化
王广泉表示,珠海要率先建立法治政府,而法治政府首先应当是诚信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对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对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意义,因此,报告提出加快诚信政府建设,通过建立政府信用公示制度和失信行为致歉等制度,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
据课题报告介绍,政府失信行为致歉制度是指政府及其部门对其重大失信行为,比如因重大行政决策失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因管理不善致使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公共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因监管不力出现安全生产、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社会安全等重大责任事故的,除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应当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及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公众道歉,并将此做法予以规范化、常态化,使其成为监管行政行为的一种长效机制。
建议学习深圳经验
课题组认为,该制度强化了政府及其部门对公众负责的意识,有助于从总体上提高政府、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守信意识和管理、服务水平,更好地推进诚信政府的建设。
同时,也有助于在政府及其部门与公众之间建立起良性互动关系,从而有利于化解不必要的矛盾和误解,更好地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课题报告建议我市在借鉴深圳经验的基础上,由市政府研究制定相关文件,明确需致歉失信行为的范围、致歉人、致歉方式及内容、不按规定致歉应承担的后果等事项,使失信致歉制度落到实处,并成为我市建设诚信政府的重大举措及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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