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9月19日,市发展和改革局召开《珠海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停车场差别化收费听证会》,酝酿对珠海的停车费涨价。
建议
应设法盘活现有停车场资源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市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认为,市区这么多停车场车位大量闲置,表明目前我市首要的问题不是提高停车收费标准,而是如何盘活现有的停车资源,以免造成更大的浪费。
这位市民认为,前山站和唐家湾站的地面配套停车场转租给驾校当练车场,目前不失为一种盘活资源的好办法。而对于明珠站地下停车场和南坑地下停车场,可否采取增加一些商业功能的办法来吸引人流和车辆前来停放,以创造更大的效益。
这位市民还认为,要在详细调研的基础上,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盘活现有停车资源,也不妨借鉴国内外成功的经验,也可以发动社会力量来献计献策。
而对小区地下停车场因人为原因闲置的现象,广东大公威德律师事务所童亚贤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方式约定。”童亚贤认为,小区地下车库属于小区的建筑区划内,其车库的功能应当首先满足全体业主的停车需要,如果有关单位故意以各种借口阻扰业主使用地下车库,业主可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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